借條上沒有寫利息,起訴時可以索要利息嗎
發布時間:2024-09-26 瀏覽數: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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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已經就償還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達成了協議,則在采取法律行動時,他們有權提出此類主張。
如果當事人沒有在協議中明確提及支付利息,那么該情況下,貸款人請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然而,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支付逾期金額的額外利息。
個人之間的借貸通常發生在兩個親密的家人之間或朋友之間。
對于這種類型的借貸關系,往往沒有明確的貸款利率約定。
考慮到借款人可能因為某種原因不能按時還款,當貸款人希望收回貸款時,我們需要認真考慮訂立完整的借貸合同,并確保這些合同能夠有效地保障自己的權益。
對于個人之間利息約定不明確的問題,法律規定的通常做法是視為無利息,但在提起訴訟的過程中,債權人仍然有權向債務人追索逾期利息,從而盡量減少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四條
貸款人與借款人沒有約定利息,貸款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對利率的約定不明確,貸款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外,借款當事人對利率的約定不明確,貸款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以及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率。
2.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利息,利息可以計算嗎?
如果借款憑證上沒有載明利息,借款人無權要求貸款人償還利息。
若借貸交易為非自然人之間的借貸交易,即使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利息條款,但貸款人主張利息的,應當綜合考慮合同的具體內容、當地實際交易習慣等因素確定利息數額。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否有利息協議,貸款票據中的還款期限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借貸合同作為債務合同的一種,其處理方式可以遵循意思自治原則。
還款期限屆滿前,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申請展期,經貸款人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原借款合同;否則,貸款人拒絕續訂的,借款人不再享有該權利。
常見的處理方式包括要求債務人寫明還款計劃、與債務人對賬并簽署確認文件、與債務人起草債務清償會議紀要、要求債務人提供相應的擔保等。